張貼日期: 2025-07-11 14:45:42 點閱:3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39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府業於113年7月8日以府教體字第1130256192號函(諒達),轉該署發布之旨揭手冊,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,該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,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: |
(一) | 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。 |
(二) | 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,並酌修相關文字。 |
(三) | 酌修文字(含英譯)及用詞,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。 |
三、 | 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,請貴校向學校午餐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宣導,請其多加運用,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。 |
四、 | 附件檔案亦同步上傳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,下載路徑: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/業務專區/檔案下載/體健科/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檔案下載專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