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
張貼日期: 2026-03-17 09:42:36 點閱:10
一、本校男性教師116年度三款緩召或延長時效受理申請,自本(115)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請需辦理緩召延長時效申請之同仁檢證送人事室,由人事室主動辦理。
二、本校無人核定緩、逐召至115年12月31日屆期。
三、上開如有漏列或錯誤人員,煩請告知人事室補正。